L-1 的诠释和优势

近来由于EB-5的排期和审案时间的延长,我的越来越多的客人考虑L-1签证。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是美国移民局为外国企业家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而设计,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投资生意,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拥有特殊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

相比其他商业移民签证而言,美国L-1签证具有很多方面的优势。 首先,L-1允许有移民倾向; 因為移民法允许L1签证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即“双重倾向(dual intent)” 签证,所以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同时L-1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国内安全转绿卡而不会破坏L-1的身份。

从美国公司组建来看,不像EB-5签证那样对投资额有具体的规定,L-1签证无企业规模要求,美国移民法对申请L-1签证的跨国公司的规模没有具体规定,对其投资额也没有具体规定,对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没有具体规定。而且,很多客户认为跨国企业或母公司和其美国分公司需要同一个行业,其实不然, 美国的公司和中国的公司只需保持所有权从属关系即可,没有必须是相同行业的要求。另外,在美国购买一个公司也可以,不必新建;可以100%股权买过来,也可以只是控股。并且,L-1签证无行业限制, 美国移民法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分公司必须从事哪些类型的行业做出具体的规定。更宽松的是,不同于EB-5美国公司需要创造10个就业机会,L-1签证无雇员人数要求。美国公司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合理地雇佣美国雇员,比如贸易公司的雇员人数可能就会比生产企业的雇佣人数少。并且不像H-1B,L-1签证无薪水要求。跨国公司不需要按照美国劳工市场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发给L-1签证持有人薪水,美国分公司的L-1员工的工资标准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当地的生活标准自行决定。

特别要提到的一点,L-1签证对学位和语言没有要求。美国移民法只规定L-1签证的持有者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连续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行政主管(L-1A) 或拥有特殊知识技术人员(L-1B),L1签证申请必须证明受益人有担任其职位的能力, 但没有对学位,语言,和工作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从批准的确定性和速度上来看, 不像工作签证H-1B,L-1签证无签证名额限制。所以,不论美国经济好坏,L1签证均不需要抽签或者名额等待等。比EB-5更胜一筹的是,L-1签证申请速度快。L1申请和批准时间短,顺利的话,最快三四个月就可以成功获得签证。另外,还可以选择加急处理进行审批,15天内就可以获得结果。

从签证的自由角度看,L-1签证可多次入境美国。通常签发的L-1签证都是1-2年有效期,可多次往返的签证,在签证有效期内,签证持有人可多次入境美国,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并且,L-1持有人可以合法在美国长期居留,L1签证者初次申请的有效期是一年,效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次延期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L-1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可长达五年。

L-1签证还可全家赴美, L-1 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2 的身份,跟随L-1持有者一同前往美国。L-1的家属(包括配偶和子女)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教育福利,L-1 人员的家属可以用L-2身份在美国上学念书,享受美国当地居民的免费教育,而无需要重新申请其它学生签证,比如F-1等等。 并且L-2持有者不需要做全职的学生。L-2签证持有者可以免费上美国的公立小学,中学,高中。如果L-2签证持有者(包括配偶和未满21周岁子女)希望在美国就读大学,无需转换身份申请学生签证。 而且可以向当地公立大学申请本州学费,享受本州学生待遇。此项最大的优势是,L-1持有人的孩子到美国以后,没有身份的压力,可以有充足的时间申请好的大学。不过孩子在满21周岁后,无法再使用L2的身份,必须转换其它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H-1,F-1等等。L-1的家属也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EAD),合法在美工作。 L-1的家属也可以通过L-2身份进入美国,在美国居留期间自由转换身份,可以通过找工作,或申请学校转换其它非移民身份,如H-1,F-1,B-1,B-2,L-1等等。同时还可以通过其它移民途径申请绿卡。

一般L-1签证申请者的最终目的是申请绿卡,L-1签证可快速申请绿卡。如果美国分公司正式运营一年以上并有经营效益,L-1签证持有者可以延期也可通过第一优先劳工移民(EB-1C)的方式申请绿卡,而不 需要经过繁琐的劳工应聘程序,也不需要像投资移民(EB-5)那样在美国投入五十万至百万资金,而前两年只能拿到有条件的绿卡。在转绿卡过程中,L-1身份不受影响并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境外。第一优先EB1申请绿卡最大的优势是不受任何移民配额排期限制,不像EB-5,目前EB1的移民配额没有满,没有排期,当申请人的移民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以直接进行身份调整 获得绿卡,不需要为漫长的绿卡配额排期进行等待。

L1跨国公司也无绿卡限制。如果美国公司运营操作正常,条件成熟,并已为现任的L1签证受益者申请到绿卡,因营管理需要,跨国公司还可以派遣其他人员接替现任的绿卡获得者,并为新的外派雇员申请L1签证。因为公司已经成了一年以上,新申请的L1签证期限就不是一年,而是两年,L1签证申请绿卡之前也不必非得等一年,直接可以转绿卡。

另外,如果美国公司规模大,雇员人数多,运营操作正常,可以直接为外派雇员提交EB-1C申请绿卡,无需办理L1A。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在申请绿卡过程中,我们律所还是建议外籍调派员工申请L1或L1延期,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对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而言,L-1签证是最方便的将国内公司(跨国公司)的高管或专家派遣到美国分支公司做生意和投资的方式之一。而且设立跨国分公司不一定非要是大型国营企业,私人或者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都可,这成为L-1签证申请灵活性的一大优势。由此可见,从申请到签证,从签证到获得永久居留绿卡,L-1签证是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来美的捷径,是各国工商业者赴美国居留的首选签证。